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 50025-2018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2月26日以第34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后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参编单位是机械工业部勘察研究院、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兰州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是罗宇生、文君、田春显、刘厚健、朱武卫、任会明、汪国烈、张敷、张苏民、沈励操、杨静玲、邵平、张豫川、张炜、李建春、林在贯、郑永强、武力、赵祖禄、郭志勇、高永贵、高凤熙、程万平、滕文川、罗金林。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原规范强制条文进行了修订,从12条减为6条;2.增加了4个术语,取消了4个术语;3.对建筑物分类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建筑类别划分中强调了浸水可能性,降低了浸水机率小的建筑物(如干旱区的风电机组、输电杆塔等)的类别,相应地对附录A的各类建筑物举例做了补充和调整;4.各勘察阶段勘探孔间距、深度调整为在不同的勘察阶段分别按地貌单元和建筑类别、场地复杂程度等确定;5.调整了基底10m以下湿陷系数的试验压力,增加了压力-湿陷系数(p-δs)曲线试验要求;6.调整了湿陷量计算中系数β的取值,增加了浸水机率系数α;7.对地基的湿陷等级划分作了调整,对湿陷量小于300mm时做了细分:8.增加了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与通风设计措施;9.将自重湿陷性场地桩侧负摩阻力的计算深度从整个自重湿陷土层调整为中性点以上;10.对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深度作了调整,增加了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上建筑物地基处理深度的规定;11.增加了组合处理的设计原则和检测等规定;12.增加了黄土高填方地基的设计施工原则;13.区分了施工自检和验收检验,对地基及桩基础的自检和验收检验分别作了规定;14.在既有建筑物的地基加固方法中增加了旋喷加固法;15.对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略图中29个点做了修改,新增代表城镇点14个,对湿陷性黄土的物理力学指标表进行了补充、调整;16.增加了复合地基浸水载荷试验要点;17.增加了桩基础负摩阻力和中性点测试规定。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原规范实施以来我国湿陷性黄土地区建设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外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及试验资料研究,对增加和修订内容的反复讨论、分析、论证,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